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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鐵路公安局針對一起案件的“互毆”認定引發熱議,5月7日下午,#高鐵上被掌摑女孩堅決不和解#、#女子遭掌摑還手被認定為互毆引熱議#等話題迅速登上熱搜,今日在輿論不斷發酵下,事件再度獲廣泛關注。
據五節輿情監測系統顯示,近日相關話題全網聲量始終居高不下,連日登上熱搜,大量官媒報道、專家學者發聲點評,輿論爭議點集中于“互毆”判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圖源:五節輿情監測系統
事件脈絡
5月5日,女子曝高鐵上被熊孩子媽媽掌摑,警方已介入。
5月6日,被掌摑女孩:堅決不和解。
5月7日16:51,女子遭掌摑還手被認定為互毆引發熱議。
5月7日18:31,高鐵被掌摑女子將提起行政復議。
5月8日08:51,律師解讀“遭掌摑還手被認定為互毆”。
5月8日23:26,司法部與專家發聲:女孩行為具有被動性不同于互毆。
5月10日08:54,羅翔:各打五十大板似乎不合法也不合理。
女子制止“熊孩子”遭掌摑,還手被認定互毆
5月2日,一女子發布視頻稱,坐在后排的孩子多次撞擊其所坐椅背,由于無法忍耐孩子的行為她回頭制止,而其制止孩子的行為引起孩子家長不滿,雙方因此起了爭執,爭執中孩子家長扇了該女子一巴掌,該女子也進行了還擊。
5月3日,孩子家長報警,上述涉事女子被傳喚,該女子認為孩子父母有錯在先,還先動口罵人并且動手打人,應是主要責任方,因此拒絕和解。最終,警方認定雙方構成“互毆”,對上述被打后還手的女子處以2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對孩子家長處以5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7日凌晨,當事女子再次在網上發視頻表示,已經在申請行政復議。
網絡輿論一邊倒,多個疑點亟待厘清
處罰結果公布后隨即引發熱議,輿論近乎“一邊倒”地支持該女子回擊,認為女子的行為只是正當防衛,“互毆”的判定并不合理。
之所以引起廣泛討論的原因關鍵也是在于警方給予該案性質的認定是“互毆”,通常認為,“互毆”即相互斗毆,是指參與者在斗毆意圖、傷害故意的支配下積極實施的互相侵害的行為。
事實上,“互毆泛化”問題存在良久,盡管理論與實務界作出了諸多改變的努力,將案件認定為互毆而否定正當防衛仍是司法實踐的慣常做法。
對此,今年3月,最高檢與公安部聯合印發《關于依法妥善辦理輕傷害案件的指導意見》,《意見》明確提出“準確區分正當防衛與互毆型故意傷害”,并指出,“因瑣事發生爭執,雙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發打斗,對于過錯的一方先動手且手段明顯過激,或者一方先動手,在對方努力避免沖突的情況下仍繼續侵害,還擊一方造成對方傷害的,一般應當認定為正當防衛”。
專家發聲:“各打五十大板”不合理
具體到此次事件,同濟大學法學院教授金澤剛認為:一方面,從互毆的認定角度而言,欠缺認定依據;另一方面,從正當防衛的認定角度而言,答案則應是肯定的。
金澤剛還表示,案件已經引起廣泛討論,有關機關更應嚴格依法界分、對相關行為作出準確認定以及公正處罰,“各打五十大板”與過于注重和解的辦案思維或許合法,但絕對不合理,不利于鼓勵人們勇敢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與建設法治社會的要求相悖。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羅翔,5月9日在B站“羅翔說刑法”最新一期視頻進行了科普:挨打不能還手?互毆和正當防衛如何區分?
羅翔稱,正當防衛與互毆最核心的區別是:前者是“正對不正”,而后者是“不正對不正”,他分析:此案中,案發的起因就是小孩踢椅背,是個不合宜的行為,年幼不代表沒有對錯,每一個熊孩子背后幾乎都是熊父母,家長方屬于過錯方,在孩子被指責后還辱罵他人,而且還先動手打人,手段明顯過激。
按照指導意見,將女方事后回擊的行為認定為正當防衛是合理的,不要說只是造成了輕微傷害,即便屬于輕微傷甚至輕傷,其實也是可以認定為正當防衛,不負法律責任,各打五十大板的處理方式,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結語
該事件本質上是因為家長缺乏對孩子的教育,導致孩子行為不端而引起的一場沖突,但家長事后不僅沒有承擔起糾正孩子錯誤行為的責任,反而指責甚至掌摑指出問題的女子,而辦案機關的不合理判罰也令公眾難以信服,從而使得輿論進一步發酵呈現一邊倒的態勢。
辦案機關完全可以通過案情介紹與詳細的普法嘗試獲得更多的理解,事件的核心爭議點在于警方的“互毆”認定和行政處罰的公正性和合理性,當公眾的樸素情感和正義觀與法律發生沖突時,這類案件的處理考驗有關部門的能力和智慧,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不僅要符合法律,還要兼顧情理,相關部門也可以通過詳細解剖個案、結合社會熱點法律問題更直接、更生動地進行普法,幫助公眾走出“還手即互毆”的認知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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