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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直有做市場的朋友問我,是做品牌重要還是做轉化重要?或者是先做品牌,還是先做效果?這個看似簡單的問題,卻深含著品牌傳播的意義。其實在日常和客戶,尤其是一些初創品牌的市場同行接觸中,我們深深感到:對于如何做好品牌,其實客戶心理也不是特別清楚。而在有限的市場預算中,是先做品牌還是先做效果,那就更是云里霧里,不知所終。因為做品牌和做效果轉化在戰略制定,具體執行,實施策劃和效果檢驗上是有著天壤之別的。那么,做品牌和做效果到底有哪些不同呢?
我們先從品牌的特性說起。最核心的品牌概念,也就是市場人一直提起的品牌五度理論:知名度;忠誠度;美譽度;傳播度和延伸度。簡而言之,這五塊內容做得大差不差,那恭喜你,你的品牌也就大差不差。但是品牌理論發展的近80年,也沒有一家機構開發出一套具有權威的系統,對這個五度理論進行量化,業界也沒有統一的衡量標準,這就導致了我們在如何界定好品牌的困惑和混亂,所以我們大可不必在這個問題上糾結,在我看來,好的品牌就是搜得到,看得見,摸得著;搜得到就是當我想去了解一個物品時,通過搜索框的關鍵詞輸入,可以看得到這個品牌;看得見,不僅是我可以看到這個品牌,而且品牌所傳遞的內容是我想了解,知道,學習,獲取的,一句話,沒浪費我時間;最后,摸得著,所見即所得,我最后所獲取的至少沒使我失望,如果有可能我還會去復購,即使不會,我至少也不會去說品牌的負面。
所以,如果做到了以上這三點,那品牌的知名度,忠誠度,美譽度,傳播度和延伸度其實都有了,除此以外,可能也會帶來轉化;所以到底營銷是基于品牌度,還是效果轉化去實施,在具體實踐中還是會盡量做結合,因為從傳播的角度來說,這兩者并不矛盾;傳遞品牌應該是立體性的,而非平面;應該是有血有肉的,而非木乃伊;所以,在搜索營銷中,我們會用更多的PGC內容,即客戶自身體驗內容在百度貼吧,論壇等陣地鋪設,來展示品牌的真實性,同時,也會用BGC即品牌自身內容,通過新聞稿的形式在相關平臺露出,增強品牌的美譽度;因此,只有兩者巧妙結合,才能使品牌傳播相得益彰,直擊人心,占領用戶心智。所以,盡管在做品牌和做效果之間,雖有著諸多不同,但其目的最終是一致的,因為做品牌的目的也是為了促進轉化,而轉化好了又能反哺于品牌,兩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我們不能割裂的去看待這兩者,而是應該把它們作為一個整體去考慮,去布局,實時監控兩者數據,隨時調整,做到兩者的最適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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